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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宏玮工业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作者:点击:9295 发布时间:2018-08-27

2018年7月28日,根据福州宏玮工业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闽侯县青口投资区千家山工业集中区,总占地面积17883m2,建筑占地面积7154m2。

专业生产汽车配件充压、滚压,模具、夹具、机械、五金、橡塑制品加工处理等,不涉及电镀和喷漆工艺;设计年产铰链A、B、C、D5000台,坐盆10000台,门锁盖板10000件,座椅骨架50000件,调角器边板50000件,汽车门锁盖板60000件,汽车座椅边板24000件,固定板24000件,汽车座椅铰链24000件,滑槽24000件,电泳生产线一条。并配套建设污水站一座。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06年由福建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对其汽车配件冲件、压件、滚压,模具、夹具、五金加工进行评价,并于2006年12月通过闽侯县环境保护局审批;2011年7月,企业向闽侯县环境保护局提出环保验收申请,但由于其实际生产规模与通过环评审批的生产规模不符,闽侯县环境保护局向企业发出整改通知,要求补充办理新增项目的环评手续;2011 年12月由总装备部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对其新增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补充评价,于2012年3月7日通过闽侯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2017年8月闽侯县环境监测站对其进行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废水、废气和噪声的排放均达到批复要求,但由于时间未能赶在自主验收前完成竣工验收。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475万美元,其中环保总投资28.7万美元;占建设项目总投资的6.22%。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包括冲压生产工艺、焊接工艺和一条电泳生产线,主要产品:年产铰链A、B、C、D5000台,坐盆10000台,门锁盖板10000件,座椅骨架50000件,调角器边板50000件,汽车门锁盖板60000件,汽车座椅边板24000件,固定板24000件,汽车座椅铰链24000件,滑槽24000件,电泳生产线一条。主体工程有:办公楼及车间3栋、原料存储仓库1栋、配电房和液化气存储等1座;配套污水处理站一座、废气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一套。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2006年由福建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对其汽车配件冲件、压件、滚压,模具、夹具、五金加工进行评价,并于2006年12月通过闽侯县环境保护局审批;2011年7月,企业向闽侯县环境保护局提出环保验收申请,但由于其实际生产规模与通过环评审批的生产规模不符,新增了一条电泳生产线,闽侯县环境保护局向企业发出整改通知,要求补充办理新增项目的环评手续;2011 年12月由总装备部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对其新增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补充评价,于2012年3月7日通过闽侯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包括热水洗废水、脱脂后水洗废水、磷化后纯水洗废水和电泳后水洗废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管网。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生产废水一同排入园区管网。

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废气、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固化炉石油气燃烧的废气和饮食油烟废气。焊接废气产生量小,呈无组织排放;烘干工序有机废气和燃烧废气一起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饮食油烟废气经集中收集处理引至高空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冲压车间、焊接车间、电泳涂装生产线以及车辆作业产生的噪声,主要采取厂房隔声、围墙隔声和绿化等控制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包括废槽液、废水污泥、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委托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金属表面前处理产品包装物(磷化剂、除油剂等)、电泳漆(树脂、色膏、溶剂)包装桶统一收集后由厂家回收。钣金金属边角料,集中收集后由福州鑫豪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收购。

生活垃圾委托闽侯县青口青莲垃圾转运站清运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危废贮存场所建设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危险固体废物有专门的收集容器,贮存间有安排专人管理,地面做防渗处理。

2.其他设施

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厂区绿化,绿化面积5000m2左右。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根据验收期间监测结果,污水处理站各污染物处理率分别为:悬浮物的处理率为44.3%~47.2%;COD的处理率为62.2%~63.4%;总磷的处理率为80.4%~80.6%;锌的处理率为72.9%~73.2%;石油类的处理率为17.8%~28.0%。

2.废气治理设施

烘干有机废气的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因现场条件原因只能进行处理装置出口进行污染物浓度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到批复要求。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厂房主要采取减振、建筑隔声、围墙隔声和绿化等控制措施,根据噪声现场监测数据,厂界噪声排放值达到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达到批复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危险废物包括废槽液、废水污泥、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委托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金属表面前处理产品包装物(磷化剂、除油剂等)、电泳漆(树脂、色膏、溶剂)包装桶统一收集后由厂家回收。钣金金属边角料,集中收集后由福州鑫豪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收购。

生活垃圾委托闽侯县青口青莲垃圾转运站清运处理。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根据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号ZK18030808)的监测结果可知: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放口各项监测指标排放浓度均达到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达到批复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燃烧固化炉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达到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烘干工序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批复要求。饮食油烟废气经集中收集处理达标引至高空排放,达到批复要求。

3.噪声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排放值达到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达到批复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原则同意通过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及建议

1.加强环保设施特别是污水处理站的运行和管理,加强技术人员培训,确保稳定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存放、管理,以防发生泄漏等污染事故;

3.规范电泳生产线化学品原料的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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